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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上海玉佛寺梵乐团章程|
第一章
总则
第一条、 本团定名为上海玉佛寺梵乐团。
第二条、 本团性质:上海玉佛寺梵乐团是以玉佛寺为主要发起组织和资助单位、由佛教四众弟子自愿组成、不计报酬、崇尚奉献、属于业余性质的艺术团体组织。
第三条、 成立上海玉佛寺梵乐团的宗旨是:为了弘扬佛教文化,提高佛教四众弟子的信仰素质,以佛教文化、梵乐艺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更好地走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。
第四条、 本团任务:梵乐团以“赞礼佛、弘扬法、尊敬僧”为行为准则, 遵照觉醒大和尚“高标准、严要求、讲奉献、弘正法”的工作要求,组织全体团员学习梵乐知识,提高业务水平,继承、发掘和光大佛教梵乐,努力将宗教、文化和艺术融为一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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