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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觉群沙龙”章程
第
一 章 宗旨
一、发扬觉醒大和尚 “文化建寺、教育兴寺”的理念,吸引中青年佛教信徒,以“沙龙”为平台,弘扬佛教文化,发扬佛教“六和”精神,服务社会,服务众生。
二、增进僧俗信众之间的相互联系,共同学习和研讨佛学知识,提高中青年佛教徒的佛学知识水平及修持实践能力,以使般若增长。
第
二 章 组织机构
一、 沙龙接受玉佛寺寺务处领导,由弘法部具体管理。
二、沙龙设立秘书处和顾问委员会。秘书处是沙龙的领导机构,负责沙龙的日常管理工作,由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组成;顾问委员会旨在为沙龙的活动提供建议,开拓渠道,并提供相关帮助,成员由秘书处聘任,主要由各界关心沙龙的领导、专家、学者及其他相关人士组成。
三、 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个工作部门,具体负责沙龙的组织发展、活动策划、宣传联络、后勤管理等事务。
第
三 章 会员
一、 沙龙实行会员制。
二、 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 年龄在 20—50周岁、信仰虔诚的四众弟子,皆可申请加入。(注:觉群学院基础班、提高班学员不受学历和皈依的限制)
三、 申请程序:
获取申请表→填写申请表→等待会员认定→收到接受通知→办理会员证。
四、 信徒可通过下列途径获取并填写申请表:
1、 在线申请:在上海玉佛禅寺网站“觉群沙龙”栏目中填写“会员申请表”,收到沙龙接受通知后,信徒须持本人有效的证件(身份证或皈依证)及两张一寸彩照前来玉佛禅寺弘法部办理会员证;
2、 在上海玉佛禅寺“弘一图书馆”领取“会员申请表”直接申请。
五、资格认定与取消:
1、 沙龙秘书处接到会员申请表后,经资格认定,对符合条件的信徒颁发会员证
2、 出现下列情况会员资格将被取消:
A:自愿放弃会员身份者;
B:在参与沙龙活动中有背离本沙龙宗旨的行为且造成了不良影响者;
C: 连续三次不参加沙龙活动者。
六、 会员的权利:
1、 有权咨询并及时获取沙龙组织的各项活动信息;
2、 对沙龙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;
3、 有自愿退出沙龙的权利。
七、 会员的义务:
1、 遵守沙龙章程及相关规定,服从沙龙的组织管理,维护沙龙名誉;
2、 积极支持和参与沙龙组织的各项活动;
3、 在参与沙龙各项活动中,自觉遵守相关礼仪和规则;
4、 及时反馈需求信息,为沙龙工作的改进与提高献计献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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